大仲马 / 大文豪生命中 唯 一 的一次

大仲马,以全世界家喻户晓的《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等作品成为19世纪法国乃至世界的文坛巨匠。他的好友维克多·雨果称赞他:不仅属于法国,而且属于欧洲,更是属于世界的。他是法国思想的传播者。


而在这些伟大的荣誉和光环以下,大仲马先生在学术上一直有一件被诟病的事儿,至于是啥事,通过4件手稿我们来讲一讲。


亚历山大·仲马 Alexandre Dumas(1802-1870)


● 大仲马,世界文豪,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诗人、剧作家。各种著作达300卷之多,以小说和剧作为主。代表作《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等,被后人美誉为“通俗小说 之 王”。大仲马信守共和政见,反对君主专政。先后参加了1830年“七月革命”、1848年推翻七月王朝革命、加里波第对那不勒斯王国的征战等活动。1870年12月5日,大仲马逝世,终年68岁。2002年,大仲马去世132年后遗骸移入了法国先贤祠。


关于 “小说厂厂长” 这个称呼


据说大仲马是著作等身,可考究的小说多达150本。但是喜欢读书的人都知道,能买到的大仲马作品,貌似只有《三个火枪手》和《基督山伯爵》,那么剩下的那些作品为什么没有流行开来呢?说到这儿,就不能不提大仲马的外号了,在当时的欧洲文学界,大仲马有一个很有趣的外号,叫做"小说厂厂长"。意思就是大仲马有一个生产小说的工厂,生产出来的小说都贴着大仲马的名字。言外之意是讽刺大仲马为了卖字挣钱,所以组建了一个小说代笔流水线,打着自己的名号挣钱。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了解大仲马的人都知道,此人生性风流,而且是个消费狂人 。在凭借着《三个火枪手》和《基督山伯爵》成名后,大仲马挣了好多钱。有钱后他买了一个大城堡,然后经常花天酒地,私生活方面也很开放。这样的生活带来的结果就是花钱无度,加之大仲马平日里很大方,经常对朋友慷慨解囊。导致在后来大仲马入不敷出,陷入了经济危机。


由于自己的作品很好卖。大仲马就动了歪心思,想批量生产小说。为此他通过朋友介绍,在34岁时结识了助手马盖。马盖家境优越,在一所中学当历史老师。随着马盖的加入,大仲马逐渐组建出了一个庞大的写作团队。据说大仲马一共有73位写作助手,他们为大仲马提供写作素材,打草稿。大仲马负责刻画人物,构思情节,并设置吸引阅读的悬念。这一时段,是大仲马高产的阶段,而他的小说工厂可以说是功不可没。


唯 一 的一次,到底是啥事?


然而针对“小说厂厂长”这个称呼,大仲马从来没有公开回应过。或许是他已经习以为常或者不屑一顾。可是,凡是都是例外。


而这一次例外,便是因为一个人,和一本小说。


这就是保尔·莫里斯与大仲马关于《二个戴安娜》这本小说的故事。而这个故事被很多研究法国古典文学以及大仲马研究学者所熟知,而整个事件和当事人之间的4通手稿书信真迹被西墨幸运的收藏了。学术界都知道这个事,但是所有人都没有见过这些手稿的原件,今天,跟着这篇文章让我们一起一览究竟。而这篇推文也将是 第 一 次 正式公开这个事件的原稿。


【第1封】


1863年9月2日莫里斯写给大仲马的信(原件真迹,收藏于西墨)



【中文译文】


9 月 2 日(1863 年)星期二


亲爱的先生:


您可能还记得《两个戴安娜》这部小说,记得我是如何不得不独自完成这部作品的。今天我向您致信是想请您允许我把这本书做成一部戏剧。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它在剧院上演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审查会认为这部小说有弑君嫌疑而不予通过,他们这种行为从舞台戏剧的角度来看,真的太普遍了。因此,我将不得不对《两个戴安娜》这部作品进行改编,这甚至比我对戏剧《本韦努托·切利尼》 中的《阿斯卡尼奥》改编得更彻底。本韦努托·切利尼两个女人的角色被归入背景,我甚至应该更改标题,并称 该剧为《蒙哥马利》。虽然该剧需要更改才能上演,虽然所有的角色都是历史人物,但可以肯定的是,人物的编排都是有历史依据的。我不想在得不到您的应允的情况下而不惜一切地去放手一搏。我宁愿放弃我 的想法和工作也不愿冒犯您,为了您我宁愿放弃我的想法和工作,也不愿意让您 不高兴,或者在任何方面冒犯您。我希望您能为我主持公道。我从来都是一个很认真苛刻的合作者,我不会立马就开始改编。说到这里,请允许我详述一下我的问题:几年前,在阿姆斯特丹路偶遇到您时我仍怀有与您合作时的喜悦,当我们谈到您有意与我共同创作《两个戴安娜》这出戏剧的想法时,您曾说,由于您的一些特殊情况,您并不打算在该剧上署名。你现在还有这种打算吗?您是不是后来与拉斐尔·菲利克斯先生签订了一份协议,让他参与到您目前以及以后的戏剧创作中?这份协议在多大程度上保留了你们合作的权利?您一定要与拉斐尔·菲利克斯合作么?让他写多少?您是否想从现在开始,在我负责这出戏之前,无论是开始创作还是弃置一旁,是否愿意在我们之间达成一定的补偿?例如,您可以给我写一封信,在信中承认我具有这部小说合伙创作者的权利。但是您知道, 如果我一旦具有这部小说创作者的权利,您将放弃这部改编剧的著作权。在收到 这封信后,我将向诺埃尔·帕尔菲特或其他任何人说您给我一笔3000法郎的定款。我想如果您更有钱的话,我知道如果您更有钱,您会把它无偿地还给我,而如果我更有钱,我会给您更多。您是否宁愿等待并接受该剧的验收和表演的机会,而并加入到它的财富中?无论您想怎么办,亲爱的大师,我都要提前得到这部剧。因此,请决定并支付这笔钱吧。我相信,文学的合作应该比法律更高尚,比行业协会更自由,我完全期待着您的正义与我们的友谊。如果您能给我一个及时的答复,您将为我们的忠诚和亲切增添一份力量。我期待的忠诚与亲切。

同时, 请您永远用心去相信我的内心和灵魂。


您的保罗·梅里斯


【第2封】


7天后大仲马给莫里斯的回信(原件真迹,收藏于西墨)




【中文译文】


亲爱的莫里斯:


你以我的名字做了一件让我掏空钱袋都无法实现的事;我满怀信心地把它交给了你,几乎是带着骄傲,因为你像那些诗人和散文家一样的罕见人物,我们可以闭着眼睛在他们的作品上签名。你以我的名义完成了《两个黛安娜》。这部作品很成功,可能比我自己要完成还要成功,或者一样成功。但当我把我的书卖给莱维时,我告诉过帕尔菲特和莱维,《两个戴安娜》这本小说完全属于你,不应该让它再出现在我的文集中。我离开法国近五年了,我无法让我这两位朋友还能记得这件事。因此,尽管这本书是你的,但它在重印时还是用了我的名字。如今,既然你打算把这本书做成戏剧,我必须以我的名誉做担保 发表声明,我与这本书的创作毫无关系。为了洗刷我的良心,也许为了在我把它还给你的那一天免于遗憾,我从来没有去读它。我只能肯定,对每一位向我称赞《两个戴安娜》的人,我都讲了这个小轶事,我将莱维错误地重印了这本书的事实告诉了他们,一旦它的合约过期,我要放弃这本书的全部所有权。亲爱的保罗,我希望这封信能被公开,这样人们就能体会到我们 深厚的友谊,因为我们有共同拥有的东西,甚至是名字,同时人们也知道你是多么的礼貌,在知道《两个戴安娜》被错误的重印时仍保持 沉默,一直认为需要我的授权才能处理这本不属于我的资产。至于戏剧,做你想做的事。我放弃对它的一切权利,因为我对它 没有权利。至于这本书,我很高兴莱维在将要出版的《两个戴安娜》的新版本中,他能把你的名字放在我的旁边,直到财产归你所有的那一刻, 这个位置都留给你的名字。当然,除非你很乐意你的名字放在我的旁边,就像我很高兴、很自豪我的名字放在你的旁边一样。但是,无论如何,这封信应该作为 第 一 版 的序言。我的朋友,做好你的戏剧,并取得巨大的成功,就像你的《本韦努托·切利尼》一样成功,愿你对我的评价就像我对你的评价一样:诗意的灵魂和忠诚的心。


我爱你! 亚历山大·仲马


【第3封】


1年后安比古歌剧院经理德利奇给莫里斯的信(原件真迹,收藏于西墨)



【中文译文】


安比古歌剧院 巴黎


1864 年 5 月 26 行政部 圣马丁大道 2 号


亲爱的莫里斯:


我们之间达成的共识是,您将在安比古歌剧院上演一部根据小说《两个戴安娜》改编的戏剧,其中,梅林格在您和我共同授意下,接受了马丁·盖尔和阿尔诺·杜蒂尔的角色。这部剧排在《巴黎之恋》之后,该剧将于8月15日至9月1日(1895 年)在我的剧院上演。您要在9月1日(1894 年)向我交付该剧的前三分之一和所有布景的完整方案, 在9月15日(1894 年)向演员宣读该剧至少三分之二的内容,在10月1日(1894 年)完成整部剧。我将向您支付演出总收入的11%。大仲马先生在1863年9月7日的一封信中非常明确地承认,您是小说《两个戴安娜》的 唯 一 作者,大仲马先生对这部小说和戏剧没有参与任何创作。然而,虽然您作为创作者,但也有可能会被要求获得部分版权。在这种情况下, 您如果对他们提起诉讼,可以以大仲马先生的声明来作为证据。但是,您不大可能会输掉这场诉讼,就算大仲马先生被认定负有责任,被判处支付演出版税,我也可以承诺在商定的11%的版税基础上再增加1%。希望免除大仲马先生因放弃这部小说的所有权而产生的经济后果。当然,如果大仲马先生或您败诉,我将不会支付这笔1%的额外费用。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


德・奇利


【第4封】


莫里斯重新抄写的大仲马回信,用于刊登在1865年法文版【两个戴安娜】小说的扉页。(原件真迹,收藏于西墨)



1865年出版的法文版《二个戴安娜》扉页刊登的大仲马关于这本小说是莫里斯创作的解释信(小说影印件)


【事件回顾与概述】


莫里斯当年为了给妻子一个体面的婚礼,向大仲马借了30000法郎。由于没有能力偿还,所以把自己刚写好的《二个戴安娜》这部小说作为交易给了大仲马,让大仲马署上他自己的名字用于发表和出版。


而1863年莫里斯因为想把这个小说排练成话剧,但是因为作者已经是大仲马,所以他写信给大仲马希望他能向版权委员会解释自己才是这本小说的真正作者,并表示大仲马虽然标注了作者,但自己连这本小说却从未阅读过的荒谬。


一反常态的,大仲马居然在7天后给他回了信,并且大方承认了这个事件,也表达了为自己这个行为感到羞愧,并允许莫里斯将这封回信刊登发表,以还其清白。一年后安比古大剧院的经理德利奇写信给莫里斯商议歌剧排期的事,提到他已经看到了大仲马的这封书信,确认了莫里斯才是真正的作者。


所以针对“小说厂厂长”的头衔,这是大仲马 第 一 次 公开承认雇佣他人写作和买作品,也是他一生中 唯 一 的一次承认,并且还是公开的。



附【文中名词注释】

保尔·莫里斯:19世纪法国作家,文学家大仲马的朋友。

查尔斯·德·奇利 harles de Chilly(1804 -1872 ):法国人,戏剧演员,安比古歌剧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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